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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最新发文,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_世界今日报

2023-04-04 19:22:21来源:扬子晚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赟) 4月4日,江苏省教育厅就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下发最新通知,记者注意到,江苏正在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建立校服信息管理服务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

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

通知提出,校服费已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地区,由学校坚持非营利原则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如有折扣的,需全额返还学生。代收费项目收取的校服费由学校全部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校服费未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地区,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代办,按照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并按采购合同约定进行费用支付。

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

此外,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学生等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减免校服费或无偿提供校服。对采取减免或无偿提供校服的,可由财政统一买单或纳入学生资助体系予以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中小学生免费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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